水果防癌的“彩虹原则”



蔬菜水果的摄入量与多种癌症的发生率具有明显的负相关 :蔬菜与水果能降低肺癌、胃癌、口腔癌的危险性;十字花科蔬菜能使结肠-直肠癌和甲状腺癌的发病率下降;而蒜、葱、胡萝卜、西红柿和柑桔类水果对降低肺癌、胃癌及膀胱癌有好处。

最近在网络上,介绍蔬菜水果防癌作用的“彩虹原则”十分流行。在搜索网站google中检索“彩虹原则”,可查到大约22万条相关信息。而输入“膳食指南”和“平衡膳食宝塔”后,却分别只有8万多条和不到3万条信息。这一现象值得深思,也有必要提醒老百姓正确理解和运用“彩虹原则”。

“彩虹原则”起源于宝岛台湾,是台湾近年来一直推行的蔬菜水果防癌的经验。实际上,“彩虹原则”所介绍的内容是中国营养学会多年来推广的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》和《平衡膳食宝塔》中的一部分,它的主要内容是:人们应分别按照“五七九”的份额 摄入各种颜色的蔬菜和水果,深颜色的更好。

这里所说的“份”,指的是每100克蔬菜为1份,1个中型水果为1份,葡萄、龙眼等小水果以13粒为1份,草莓以6颗为1份,等等。但在份数上不要太拘泥,掌握一个大致的限度即可。推行者认为,只要坚持下去,癌症的发生率就可以降低60%。

“彩虹原则”讲了五层意思:

(1)各种颜色的蔬菜水果都要吃点;

(2)深色的蔬菜水果更好;

(3)每天吃的量不能太少;

(4)长期坚持;

(5)应用时不能太死板,不需要精确定量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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