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基金结算清单怎么填写才不吃亏四之二



白癜风早期如何治疗 https://m.39.net/disease/a_5677813.html

昨天(9月2日),给大家分享了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”(以下简称清单)的第三部分“住院诊疗信息”(之一)。今天,我将根据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”,结合自身工作体会,继续给大家分享“清单”四大部分内容中的第三部分——“住院诊疗信息”(之二)内容填写标准及注意事项:

结算清单第三部分截图

“住院诊疗信息”这一部分涉及到58项具体数据指标,主要是反映住院患者实际就诊情况,用来识别住院患者诊疗信息。指标比较多,昨天分享了10项指标,今天接着昨天又分享3个指标。

11、出院诊断:是指患者出院时,临床医师根据患者所做的各项检查、治疗、转归以及门(急)诊诊断、手术情况等综合分析得出的西医或中医最终诊断。这项中又分了4个小项:

(1)主要诊断:是指经医疗机构诊治确定的导致患者本次住院就医主要原因的疾病(或健康状况)。主要诊断的判断一般应该重点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:一是消耗医疗资源最多;二是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;三是影响住院时间最长。

(2)其他诊断:是指患者住院时并存的、后来发生的、或是影响所接受的治疗和/或住院时间的疾病。包括并发症和合并症。

并发症:是指与主要诊断存在因果关系,主要诊断直接引起的病症。

合并症:是指与主要诊断和并发症非直接相关的另外一种疾病。但对本次医疗过程有一定影响,不包括对当前住院没有影响的早期住院的诊断。

其他诊断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:

一是其他诊断仅包括那些影响患者本次住院医疗过程的附加病症,这些附加病症包括:需要进行临床评估;或治疗;或诊断性操作;或延长住院时间;或增加护理和/或监测。

二是患者既往发生的病症及治疗情况,对本次住院主要诊断和并发症的诊断、治疗及预后有影响的,应视为合并症填写在其他诊断。

三是如果既往史或家族史对本次治疗有影响时,ICD-10中Z80-Z87对应的病史应填写在其他诊断。

四是除非有明确临床意义,异常所见(实验室、X-RAY、病理或其他诊断结果)无需编码上报;如果针对该临床异常所见又做其它检查评估或常规处理,该异常所见应作为其他诊断编码上报。

五是如果出院时某其他诊断仍为“疑似”的不确定诊断,应按照确定的诊断编码

六是按照要求将本次住院的全部诊断(包括疾病、症状、体征等)填全。

(3)主病: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确诊的主要中医病名。

(4)主症:患者所患主病的主要中医证候。

12、入院病情:是指对患者入院时病情评估情况。将“出院诊断”与入院病情进行比较,按照“出院诊断”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病情,分为:(1)有、(2)临床未确定、(3)情况不明、(4)无。

(1)有: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就已明确。例如,患者因“乳腺癌”入院治疗,入院前已经钼靶、针吸细胞学检查明确诊断为“乳腺癌”,术后经病理亦诊断为乳腺癌。

(2)临床未确定: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临床未确定,或入院时该诊断为可疑诊断。例如:患者因“乳腺恶性肿瘤不除外”、“乳腺癌”或“乳腺肿物”入院治疗,因缺少病理结果,肿物性质未确定,出院时有病理诊断明确为乳腺癌或乳腺纤维瘤。

(3)情况不明: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情况不明,例如: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窗口期、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潜伏期,因患者入院时处于窗口期或潜伏期,故入院时未能考虑此诊断或主观上未能明确此诊断。患者合并的慢性疾病,经入院后检查新发现的应选择“3”(情况不明),例如:高血压、高脂血症、胆囊结石等,不能选择“4”(无)。

(4)无: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,入院时明确无对应本出院诊断的诊断条目。例如:患者出现围手术期心肌梗死,医院感染等。只有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情况,才能选择此项;住院期间新发现的慢性合并疾病,应选择“3”(情况不明)。

13、诊断代码计数:是指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的代码总数。

(未完待续!下回接着分享“医保基金结算清单”的第三部分:住院诊疗信息之三)

备注:解读难免有不准确的地方,如有出入请参阅原文件。

如果您对这方面的内容感兴趣,欢迎一起讨论,也期望能看到您更好的分享与建议。

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hmwyc.com/qwlbzz/13985.html